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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北工业大学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6:24     作者:   访问量:次   分享到: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研字﹝201543号,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19年西北工业大学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类别

1. 本次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和跨/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申报学科应为我校已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见《西北工业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一览表》),已批准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一级学科申报,已批准的二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二级学科申报。

2. 硕士生导师按理工大类学科进行申报。

3. 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交近五年学术成果,为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若无硕士学位,则按博士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

二、遴选工作时间节点

1. 5517:00,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表中所填学术成果等应参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认定的科研项目、学术期刊、出版社目录(2016版)》填写,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imr@nwp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老图书馆419室,研究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2. 57日前,研究院完成初评通过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 515日前,研究院将初评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4. 65日前,研究生院按导师类别和学科成立若干学科评议组,组织专家评审。

6. 620日前,研究生院将学科评议组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和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新增导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聘书。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 支撑材料清单(仅提交申请表中限填项对应的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具体包括:

15篇学术论文代表作的学术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及索引证明的复印件;

2)其它学术论文的学术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及索引证明的复印件;

3)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和教学成果证书复印件;

4)国家和国防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5)学术专著和教材的首页、目录页复印件;

6)主持科研项目的《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院出具授课情况证明;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硕土)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初审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四、有关说明

1. 获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同时获得所申请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当前招生审核期内不再审核)。

2. 评审结果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将实名书面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3. 申请人若有不属于认定范围内的高水平科研和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科研和教学获奖等),申请人可向研究院提交书面报告,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履行认定工作程序并及时回复申请人。

4. 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5. 各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在申报过程中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在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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